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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頂違法養鴨縣府開罰 高雄縣府呼籲中央重新檢討爐渣政策與流向管理
2009
11/14
17:13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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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4 17:13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針對高雄大坪頂特定區受爐渣(石)污染,並導致大寮某養鴨場鴨隻戴奧辛含量超過標準事件,高縣府昨日除協助農委會撲殺鴨隻、針對鴨場負責人違法飼養開罰外,也建議中央若爐渣含有戴奧辛之疑慮,應重新檢討爐石再利用的政策,並加強流向管理。本次大坪頂縣市轄區內經環保署公布之七處爐渣棄置場,若環保署檢驗結果含有害廢棄物,縣府將作緊急處置,並請中央儘速補助經費,進行全面調查,以確定污染範圍及數量,並進行後續清理。

高雄縣政府表示,環保署於今年三、四月間就已接獲檢舉,高雄縣市交界大坪頂附近有七處爐渣棄置場地地點,其中五處位於高縣,兩處位於高市。但環保署一直到9月30日才通知縣府環保局共同會勘,農委會則於11月10日才通知縣府農業處共同配合銷毀鴨隻,在長達半年多的時間,縣府都未被告知,以致無法掌握先機。

爐渣(石)乃由經濟部工業局於91年1月起指定公告可直接再利用,可用於道路與工程用地填地材料,97年4月再修正為可作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係屬合法再利用,爐石倘若經再利用機構加工製造為產品,非屬廢棄物範疇,可自由買賣,其流向管控非地方政府職權,有待中央建立流向控管機制以利查察。

縣府環保局表示,雖然可掌握爐石從事業產生源到再利用機構的數量,但對製成加工品後的產品流向,縣府無法也無權可管,從外縣市流入縣內的情形更難以得知。

縣府表示,雖然爐石產品流向管理非縣府權責,但因於污染事件發生於高雄縣,同為政府機關,縣府也深感遺憾。

關於污染場地之處置,環保局指出,縣府已於11月2日配合環保署針對土壤及廢棄物進行採樣,待近日環保署檢驗結果出來,若該地區存有有害事業廢棄物,縣府將緊急處置,先公告禁止民眾進入,後爭取中央經費調查有毒範圍、進行清理。

農業處表示,日後會積極督促鄉鎮公所查報轄區內違法畜牧場,避免類似事件繼續發生。

上傳時間:2009-11-1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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