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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林副縣長參加全國反詐騙活動日
2009
11/12
19:04
陳文章
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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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19:04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雲林縣林副縣長參加全國反詐騙活動日

行政院為宣示反詐騙決心與行動,將每年11月12日訂為全國反詐騙活動日,期結合警民力與金融機構於當日同步執行宣導活動,透過關懷提問及勸導方式,提醒匯(提)款及轉帳民眾小心詐騙,避免受害。

雲林縣警察局為向民眾宣導反詐騙,12日派遣警力449人及協勤民力590人,在全縣169處金融機構與305處自動存(提)款機設置處,同步執行全國反詐騙活動方案;為向鄉親宣導反詐騙,副縣長林源泉及雲林縣警察局局長何明洲等上午前往斗六市雲林郵局,分送反詐騙宣導傳單,向民眾宣導提高警覺,防止詐騙案件之發生。

副縣長林源泉表示,現代科技突飛猛進及創新,鄉親在享受科技新產品時,雖然很幸福,但也要小心詐騙陷阱,如遇有詐騙案件時,應立即撥165反詐欺專線,守護自己生命財產安全。

林副縣長指出,法院或警察機關辦案時,不會收當事人現金及要求匯款,不會監管當事人帳戶,法院也不會以傳真方式,將傳喚書送給當事人,更不會以電話進行線上筆錄製作,鄉親如接獲上述通知者,都是詐騙集團冒用機關名號,行詐騙之實,應立即撥165反詐欺專線,防止詐騙案件之發生。

雲林縣警察局局長何明洲指出,詐欺集團之詐騙手法不斷的推陳出新,但總不離詐騙民眾利用金融機構之自動提款機,將金錢匯出之手法,民眾要有「操作自動提款機只能將自已的錢匯出,無法將對方的錢匯入自已的金融帳戶內」的觀念,切勿依照他人指示,使用自動提款機進行任何動作。

一般常見的詐欺案有公務、網路、電視購物詐騙、中獎、綁架、親人出事詐騙、援交婚友詐騙、假親友詐騙及網路購物等類型,期由全國反詐騙工作之執行,有效防範詐騙犯罪之發生。

上傳時間:2009-11-12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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