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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員蔡岳儒為促使雲林兒少了解兒童權利公約的具體意涵,並對自身權益法規之知能,並提升雲林兒少參與公共事務。,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本活動是以國中學生為主體的議會體驗活動,由雲林縣議會與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指導,社團法人雲林縣婦幼關懷協會主辦,雲林縣政府、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縣議員蔡岳儒服務處協辦。此次雲林縣舉辦「一日議員體驗營」活動,有北港、建國、東明、東和國中計56位大朋友造訪平時無法進入的雲林議會議場參觀、學習,不僅藉此深入體驗、了解民主運作模式,更讓民主法治的觀念深植孩子心中。
雲林縣議會是縣地方自治立法機關,也是代表縣民發揮議事功能、監督縣政府施政的民意機關。主要職權在於藉由會議的召開,透過議員們秉持尊重少數、服從多數的基本議事程序,發揮民主法治精神,以監督縣政府興利除弊,增進縣民福址,提高縣民生活品質。
首先由婦幼關懷協會黃慧玲總幹事講解何謂兒少代表,再來,本活動特別邀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廖宗聖來為同學們講解兒童權利公約內容,主要讓同學們了解與他們切身相關的「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於1989年11月20日 - 聯合國大會通過,而我國於103年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將該公約國內法化,成為我國的法律。廖宗聖教授是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孫校區法學博士,專研國際人權法、國際環境法、國際能源法,為文官學院、法官學院人權講座,亦為法務部、衛福部及教育部等兒童權利公約的專家委員。接著由社會處社工及「雲林縣警察局婦幼隊」宣導「兒童及少年為什麼需要接受國家政府的保護」,望能啟發學子們有所成長。
當同學們對「兒童權利公約」有了初步了解後,隨即讓她們坐上議事殿堂「雲林縣議會議事廳」的議員座上,由同學們擔任議員。接著岳儒議員將指導同學們如何對列席的縣府長官們提出質詢,由同學們提出議題,請列席長官回覆,藉著讓同學們表達意見,參與其中,意見並被考量。
社團法人雲林縣婦幼關懷協會黃慧玲總幹事表示:「以前的社會小孩子沒有發言權,甚至被視為父母的財產,所謂的「囡仔人有耳無喙」,父母掌控孩子的生命、安危、工作、婚姻⋯。現今社會很注重兒童的權益,也漸漸懂得尊重兒童。經過長久的努力,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相關權利,目前有196個締約國。雖然我國不是聯合國的會員,但是我國一樣重視兒童,在2014年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落實18歲以下兒童的權力。今天的活動,要讓同學們知道自己的權利,並且破除固有的錯誤觀念,讓同學們知道自己的價值,懂得愛護自己、懂得爭取自己的權利,他們同樣可以參與公共事物,為自己發聲。這是第三次舉辦這樣的體驗活動,希望以後有更多的兒童可以參與。」
雲林縣議員蔡岳儒表示:「相當感謝沈宗隆議長及議會所有同仁大力促成此次的活動,讓雲林縣的國中生能透過實際參與,了解民代的角色與任務,也很感謝廖宗聖教授來擔任講師,讓女孩們了解什麼是「兒童權利」,兒童議會有如給予兒少一把「大聲公」,讓他們可以在公開的場合裡,說出自己的感受與想法。孩子都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相信這次的一日議員體驗營,讓孩子也能透過討論凝聚共識,了解民主國家議會自決的理念,讓民主法治觀念深植他們心中,是一堂相當有意義的民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