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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交通安全及維護用路人權益,桃園監理站每月皆定期提供註銷車輛清冊給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停管單位,號牌註銷的車輛只要停在路邊收費停車格或公有停車場,透過路邊停車收費員一開立繳費單或經公有停車場車牌辨識後,系統立即偵測到註銷號牌車輛,並發送車號、停車位置等相關資料至LINE群組,監理站及桃園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可立即得知訊息前往拖吊車輛並取締及扣繳牌照。截至112年6月止,透過跨機關之合作,桃園市已收回註銷號牌共計476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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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監理站站長黃成民表示,自112年7月起,監理站再透過橫向整合方式,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跨機關合作,共同執行註銷號牌取締。執行署在進行車輛拍賣前,先向監理站確認車輛牌照狀態,倘查證該號牌為註銷,監理站即至桃園分署辦理號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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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監理站再次提醒,車輛行駛道路應領用懸掛有效之牌照,若交通違規(包括逾期檢驗)案件被交通裁決機關裁決逕行註銷車牌之車輛,即不得上路,若車輛牌照已遭註銷仍違規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敬請車主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