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林管處與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第五大隊卓蘭消防分隊,與民眾進行清明掃墓不用火宣導活動(新竹林管處提供).jpg
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攜手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第五大隊卓蘭消防分隊,今(25)日於鄰近國有林地之苗栗縣卓蘭鎮第一公墓,進行清明掃墓祭祖需小心火燭及防範森林火災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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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久旱不雨,各地區通傳缺水警報,天乾物燥導致森林火災頻傳,消防弟兄及林務局人員疲於奔命,林務局建置的林火預警系統也顯示許多區域由安全級已轉成危險級,接續為4月清明節連假,適值國人慎終追遠進行掃墓時期,常有燃燒冥紙或整理墓園雜草而進行引火,極易造成火星飛濺引發四周火災,如遇林地,更會造成生態環境的巨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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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媒體屢次報導公墓火警頻傳,消防弟兄驚險打火影片怵目驚心,並曾發生傷亡憾事,新竹林管處及苗栗縣消防局卓蘭分隊,備妥消防車、簡易滅火器具及防範火災宣導資料於卓蘭鎮公墓進行宣導,期盼清明祭祖,注意火燭使用安全,落實「4不2記得」要訣:不隨意丟煙蒂、不讓冥紙飛揚、不放爆竹煙火,要記得撲滅餘燼、記得隨手收拾垃圾的。此外,新竹林管理處轄管林地鄰近公墓,特別提醒民眾記得清明掃墓期間請減少使用火源,避免飛灰餘燼引燃雜草造成山林火災,並注意人離火滅原則,最好是不用火,將紙錢集中到環保局規劃地點,杜絕火災發生。此段期間已由森林護管員加強假日巡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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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林管處提醒,即使因用火不當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依森林法第53條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即便未造成森林火災,在森林區域引火,亦可依違反森林法第34條得依同法56條處最高60萬元罰鍰。另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只要舉發犯罪行為者,可獲得10萬元以下的破案獎金,若情節重大,獎金得提高至新台幣100萬元。若發現森林火災,請儘速撥打免費電話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或119消防中心,共同維護森林資源,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