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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將寄發機車催檢通知 逾期未檢測者告發處分
2009
11/06
21:40
王秋堂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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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6 21:40
王秋堂 台南市 報導

機車是台灣目前最普及的交通工具,也是都會地區最主要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根據統計,目前臺南市內機車數量約有57萬輛,其中需要實施98年度機車排氣檢驗數量約為42萬3000輛,統計98年1月至9月間應驗車輛數36萬輛,尚有17萬輛機車逾期未實施機車定期排氣檢驗,為有效控管機車對於空氣品質的影響,環保局將大規模寄發催檢通知單,局長張皇珍表示,請收到催檢通知書民眾需於一週內至定檢站驗車,逾期仍未檢驗者將逕行告發,請大家儘速完成檢驗。

為有效提升南市機車到檢率,環保局透過多種方式來宣導與管制,除在各重要路口執行攔查與架設車牌辨識系統稽查以及對路邊停放的車輛進行巡查開立限期到檢通知單外,環保局與機車定檢站共同合作,機車定檢站認養郵資,由環保局針對臺南市車籍資料庫中篩選未執行定檢之車輛,寄發催檢通知單請車主於限期內完成機車定檢,未完成檢驗將告發處分。此外,環保局亦舉辦各項宣導活動及安排社區機車定檢預約服務工作,期望民眾能將機車定檢觀念深植於心。

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只要出廠滿3年以上的機車,每年需依行車執照的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間,主動實施機車排氣檢驗,未實施定期檢驗之車主除了處以新臺幣2,000元之罰鍰外,還將禁止換發行車執照。多數車主雖領到通知單,卻容易忘記前往定檢,導致受罰;亦有部分民眾因為擔心機車行照過期會受罰,不敢前往定檢,然而機車排氣檢驗制度與監理所規定是分開管轄,車主不會因行照過期而在定檢時受罰。臺南市環保局提醒民眾,若收到機車定期檢驗通知單,只要依規定完成定檢,就不用擔心受罰的問題,而且機車排氣檢驗完全免費,就像是替愛車進行簡單而免費的健康檢查,不僅確保機車使用壽命,也可一同維護臺南市良好空氣品質。

上傳時間:2009-11-06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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