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民眾使用者付費觀念逐漸建立
2009
11/05
13:28
陳俊榮
台中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45) | | | |
2009-11-05 13:28
陳俊榮 台中市 報導

昔日政府很多措施如要民眾自掏腰包,多數會遇到阻力,但臺中縣政府社會處發現,全縣一千三百多位申請使用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之民眾,六成以上皆屬須自付百分之四十費用的一般戶,顯示使用者付費觀念逐漸建立。

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每小時收費一百八十元,為減輕經濟弱勢使用者的負擔,政府訂定一套補助標準,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政府補助百分之九十,一般戶政府補助百分之六十。

社會處表示,昔日政府推動措施,如果涉及到民眾須自行負擔全部或部分費用,多數會遇到阻力,但該處統計臺中縣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申請使用情形,發現目前使用該服務的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約一千三百多人,其中六成使用者為一般戶,顯示使用者付費觀念逐漸深植人心。明年政府擬提高一般戶補助額度至百分之七十,社會處預估申請使用該項服務之一般戶會更多。

臺中縣政府社會處說,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服務內容廣泛,包括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進食、服藥、翻身、拍背等身體照顧,以及換洗衣物之洗滌、修補、服務對象生活起居之環境清潔、餐飲服務等家務服務,每小時僅收一百八十元,在政府補助額度下,一個月自付費用僅數千元,與僱請外勞一個月二萬多元比較,便宜許多,在自付費用減少,服務品質不變下,有越來越多的民眾申請使用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

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服務對象為設籍臺中縣且確實居住之因身心功能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之身心障礙者及六十五歲以上失能老人,同時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聘僱看護及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經向臺中縣長期照顧中心申請,鑑定符合失能條件後即可申請使用該項服務。社會處呼籲符合資格者妥善利用該服務,以減輕家庭照顧者負擔,讓照顧者有喘息機會。

上傳時間:2009-11-05 13:2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陳俊榮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