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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表示,為提升雲林地區及鄰近縣市荔枝椿象共同防治期防疫管理效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邀請學者專家共同會勘,並訂定雲林地區化學農藥共同防治期為2月6日至3月10日,籲請農友一同加強防治;另龍眼、荔枝為蜜蜂重要蜜源,為避免誤傷蜂群採蜜,化學防治應於開花前即早施藥,開花時期請勿用藥,改以摘除卵片或敲擊捕捉等物理防治。
使用化學藥劑應嚴格遵守安全採收期,若有農作物病蟲害防治疑問,請聯繫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聯繫電話(05)5523259。化學防治請選用核准登記及推薦使用的藥劑種類,相關網頁如下:
台南區農業改良場網站:https://www.tndais.gov.tw/ws.php?id=382
防檢局農藥資訊服務網站:https://pesticide.baphiq.gov.tw/information/Query/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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