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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破槍擊案
2009
10/30
14:18
劉志雄
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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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 14:18
劉志雄 彰化縣 報導

偵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破槍擊案

嫌犯:蔡○雅(64年次,台中縣人)、郭○文(64年次,台中縣人)

案情:98年10月17日晨4時15分許,花壇鄉成功街發生槍擊案。被害人廖○明主持職棒簽賭,因犯嫌方○富欲向其簽賭而遭拒乃相約談判,廖姓被害人遂於上記時、地夥同黃姓被害人前往,遭犯嫌方○富等4人持槍威嚇並開槍貫穿黃姓被害人左大腿,並由同行友人送醫。

彰化警方據報立即至現場,局長蔡義猛指示警察局刑警大隊與彰化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全力偵辦,並報請彰化地檢署蔡曉崙檢察官指揮偵辦,歷經逾二週之蒐證調查,鎖定涉案主嫌蔡○雅(64年次,男性,台中縣清水人,為毒品通緝犯)即是17日當天持槍槍擊被害人之嫌犯,經調查發現蔡嫌行事小心多疑且以竊得之贓車再懸掛其他車型之車牌為交通工具以逃避警方追緝並準備夥同其他犯嫌再度犯案,專案人員為防止其再度犯案,於17日凌晨發現蔡嫌正在夥同郭○文等其他犯嫌集結時,發動攻堅行動,蔡嫌見狀立即開車衝撞員警,經警開槍示警仍意圖逃脫,後為警方制伏並在其車上查獲改造手槍二把、彈匣4個、子彈23發、槍管1支及毒品大麻5.01g、海洛因38.83g、分裝袋、磅秤、鐵槌、手機4支、贓款4萬餘元。

經警方偵訊後蔡嫌坦承涉及10月17日花壇鄉成功街槍擊案。全案將蔡嫌依違反槍砲、殺人未遂、竊盜、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另郭嫌依毒品共同持有槍枝之違反槍砲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上傳時間:2009-10-30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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