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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保安警察隊查獲持有改造手槍案
2009
03/03
05:56
蔡秀芬
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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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3 05:56
蔡秀芬 屏東縣

屏東縣保安警察隊特殊任務小組警員程志豪、蔡松成於98年3月2日執行0-2時巡邏勤務,於1時20分時行經屏東市自由路行家五金行前,發現嫌疑人陳O安(男、34歲、有竊盜、槍砲、毒品等多項刑案資料)行跡可疑,經盤查發現陳O安有多起槍砲彈藥等前科,隨後陳○安即自行自隨身背包拿出改造手槍1把、彈匣1個〈內已填滿鋼珠並含瓦斯鋼瓶〉、瓦斯鋼瓶3支、六角板手1支〈拆卸瓦斯鋼瓶工具〉,警方將該批物品查扣後帶其返隊偵查。

嫌疑人陳○安所持有之改造手槍疑係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第四條第一項所列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依同條例第五條規定係屬不得持有,全案將經鑑定後依法移送偵辦。

上傳時間:2009-03-03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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