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五里亭機場自11月1日至11月30日開放2010年前半年場地申請,預訂2009年12月20日文化處將公佈合格廠商。屏東縣政府籲請有意願辦理活動的業者掌握時效,相關訊息可洽:08-7340659鄧小姐洽詢。
屏東縣文化處提醒,申請業者須依屏東縣戶外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屏東縣戶外藝文展演活動申請案件作業須知、屏東縣政府恆春機場航廈旁廣場管理辦法等法條規定進行申請,審查合格業者須於活動開演前自備噪音音場分布圖,業者申請需備資料,惟2010年3月26日至4月1日為利業者場地佈置及施作,不開放申請。
活動業者之產生,由縣政府組成審查小組,負責審查展演活動之土地使用及活動用途等相關事宜,成員包括文化處及屏東縣警察局及其他相關局室代表。
文化處呼籲業者,不僅在春天音樂季期間,在其他時段如端午節亦歡迎其他關於音樂的業者一起申請,特別是恆春地區因「海角七號」電影景點超夯,也為屏東墾丁及恆春地區,帶進大批人潮及錢潮。
有鑒於每年春天戶外音樂季每年吸引大量人潮,為減少對環境及參與活動及遊客之衝擊,協調恆春機場規劃3個場次供各界申請,屏東縣政府竭誠歡迎各地音樂表演團體,來到恆春從事音樂文化表演,共創業者、民間及政府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