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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加水站水質抽驗公布
2009
10/26
19:00
呂芳芳
台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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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6 19:00
呂芳芳 台東縣 報導

臺東縣衛生局為確保加水站之水質,維護消費者健康針對市區加水站之水質進行稽查抽驗計80件,檢驗項目計有大腸桿菌群、綠膿桿菌、糞便性鏈球菌,其中17件與規定不符,不合格率達21﹪。

臺東縣衛生局表示:「大腸桿菌群、綠膿桿菌、糞便性鏈球菌」是評估水源水質製造配送過程的衛生指標之一,數量過高,表示用水水源水質可能不潔或在製造、儲存、取用過程中遭受汙染。該次抽驗中「大腸桿菌群、綠膿桿菌、糞便性鏈球菌」不合格的加水站有17個點,其加水站地點如下:利吉山泉水(台東市強國街298號)、利吉山泉水(台東市蘭州街1號)利吉山泉水(台東市開封街594號)利吉山泉水(台東市開封街334號)利吉山泉水(台東市仁二街14-1號)利吉山泉水(台東市新社二街13號)利吉山泉水(台東市福建路252號)利吉山泉水(台東市寧波街21號)山泉水(台東市知本路3段166號)利吉山泉水(台東市豐勝路17號)、天源桶裝水(台東市正氣北路255巷70-1號)、阿幫山泉水(台東市臨潼街36號)、瀚穎水公司(台東市博愛路302號)、RO加水站(東海運動公園旁)龍吟水(台東市中興路2段420號)、奈米水(台東市知本路3段232號)、真好味小吃部(台東縣池上鄉福源村忠孝路97號)衛生局除了要求業者暫停販售外,並責成業者限期改善,擇期再進行複檢。

台東縣衛生局指出: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規定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改善者(複檢仍未符合規定者)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以新台幣3-15萬元罰鍰。衛生局並要求業者應加強載水車之貯水槽及管線清洗,貯水槽應使用不銹鋼的材質,並注意水槽的完整密封性,以阻絕病媒及灰塵。於每個加水站張貼「請煮沸勿生飲」標章,亦持續宣導教育民眾飲用水應煮沸後食用觀念,以維護消費者健康。另自備的盛裝容器也應定時清洗並保持乾淨,以確保水源、水質衛生之安全。

上傳時間:2009-10-26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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