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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呼籲消費者投標中古屋要停看聽
2009
10/23
12:07
李秀華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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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3 12:07
李秀華 台中市 報導

投標法拍屋要「停、看、聽」,小心標到後才發現有點交及租賃等問題,臺中縣消保官翟威甯受理一起委任投標法拍屋爭議案,發現委託人因事先未審慎評估,投標前夕要求解除委任契約,仲介公司認為委託人違約要求給付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後經消保官居中協調,雙方各退一步,爭議圓滿解決。

據調查,八十歲的老翁六月初與某仲介公司簽定契約,委託仲介公司在六月下旬代為投標一起法拍屋案,當時雙方在契約中明定投標金額為五百五十萬元,但老翁事後覺得該法拍屋僅部分點交,擔心標到後衍生許多問題,因而在投標前一天晚上打電話給仲介公司,要求解除委任契約。

仲介公司認為該法拍屋並無點交的問題,老翁在投標前一晚才毀約,讓他錯失再受理他人委任的機會,因而以違約為由要求老翁給付投標金額的百分之五做為違約金,雙方對於違約與否看法不一,要求臺中縣消保官翟威甯主持公道。

翟威甯二十三日邀請雙方進行協調,經過溝通、協調,雙方同意各退一步,違約金額降至投標金額的百分之二以下,爭議終告落幕。

法拍屋地點、屋況佳,經常吸引投資客競相投標,但相對法拍屋爭議也不少,要避免投標法拍屋產生爭議,翟威甯呼籲民眾要「停、看、聽」,務必仔細了解法拍屋是否有點交及租賃等問題,法拍屋在法拍之前如已有公證租賃關係,標到的人依規定不能要求租賃者搬離,因為買賣不破租賃,另外也應多方詢問法拍屋過去是否曾發生事故,以防標到事故屋,衍生糾紛。

上傳時間:2009-10-23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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