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環保局針對所有會產生逸散性粒狀污染物之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主要包括港區裝卸、輸送或運輸作業、砂石採集/處理業、鋼鐵冶煉業、水泥製造業、預拌混凝土製造業、瀝青拌合業、建築用陶土/黏土製造業等行業稽查管制。
另針對易致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製程作業加強管制,有效抑制運料及砂石車輛進出造成場區周邊道路揚塵及路面污染,並落實攔查砂石車覆網下拉十五公分。
高雄縣『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共管制四O八處;其中鋼鐵鑄造程序、土石堆置程序所佔比例五成最多,查核結果發現,物料堆置區防塵網覆蓋不全、洗車台清洗效能不佳及缺少操作維護紀錄等缺失。
環保局表示,除該局稽查人員不定期稽查外,亦配合中央之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針對各轄區內之大型廠家優先加強管制。尤其是位於都會區周圍廠家更是稽查重點,希望能藉加強取締方式達到警惕之效果,確實改善並維護高雄縣環境品質。
環保局強調,工商廠、場出入口髒污或操作維護紀錄不實者,均要求當日改善,而針對防制設備功能不佳或缺少者,環保局將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環保局籲請所有土石相關業者,善盡管理之責,遵守各項環保法令,維護良好形象,除了可避免違法受罰外,也替自己及後代子孫留下美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