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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標語牌討債觸法
2009
10/22
20:10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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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2 20:10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日前凱旋所員警據報前往轄內一家補習班逮捕四名舉標語牌討債之男子,依被害人姚0所提證據,將該債權人周小姐、嫌疑人郭00等4人依妨害名譽罪嫌移送法辦。

嫌疑人男子郭00〈40歲〉、謝00〈25歲〉、陳00〈20歲〉、劉00〈21歲〉稱,於98年10月19日16時許受託前往苓雅區建國一路補習班催討債務,大約新台幣1百萬元。當時債務人姚0不在。

我們即手持4面木製標語,內容分別是「欠債還債,天公地道,姚0還錢」「00補習班,姚0,欠債不還」「為人師表,無賴,誤人子弟」「還我血汗錢」。約1分鐘,警察就來處理了。我有出示債權人周小姐委託書及支票影印10張。

被害人男老師姚00稱,我之前與一周老師有債務糾紛,已在法院審理中。嫌疑人郭00等四人之違法行為,已被我們補習班同仁攝影存證。雖無人員受傷財務損失,但我要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苓雅警分局特此呼籲,借款與人之前要深思熟慮,催討債務一切舉止均要合法,以免屋漏偏逢連夜雨,衍生觸法行為。

上傳時間:2009-10-2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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