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某周刊報導『花縣長選戰杜麗華陷弊案烏雲』,其中擴大內需計畫,本府前參議杜麗華解釋說,『去年她努力向中央爭取到擴大內需方案特別預算三?八億元,但「錢爭取來,最後的分配不是我」,在她去年十月底被調職後,才分配底定。』
由於多家媒體向本府查證,經查明事實如下:本府於97年向中央爭取擴大內需方案特別預算新台幣8.83億元,本案經97年7月29日至8月4日間依據行政院核定函提送花蓮縣議會第16屆14次臨時會辦理追加減預算,其中有關農業部分計編列新台幣3.05億元,分為7大項,本府依中央規定在97年8、9月間陸續提送相關計畫書至農委會核定,本府即依據農委會核定計畫辦理採購發包工作,截至97年10月底止,時任前農業局杜局長調職前,計畫核定計有47件,只剩下8件尚未發包,杜前局長所述與事實有所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