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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召開廣告物張貼研商會
2009
03/02
21:43
伍春幼
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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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2 21:43
伍春幼 花蓮縣

 

 

 

為維護市容觀瞻,花蓮縣環保局於昨日召集花蓮縣不動產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及房屋仲介業共同研商廣告物張貼辦法,共有不動產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吳政芳理事長、鍾副理事長換仁及吳總幹事浩為、多位仲介業者及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長參與,多方交換意見,並簽署同意遵守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之意願後,會議圓滿完成。

花蓮縣違規張貼廣告物業者經常利用清除作業空檔或星期假日,於晚上違規張貼或噴漆於電桿、騎樓、巷弄、住家信箱、電錶或圍牆等,致環保局及公所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執行拆除作業,亦造成花蓮縣觀光發展的負面影響。環保局雖於97年12月4日行文花蓮縣各仲介公司及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告知該局除將針對違規之事實,加強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告發處分外,針對一再張貼違規廣告物及違規情事嚴重之業者採斷話處分。惟於今年元旦及春節連續假期仍清除上千件違規廣告物,讓清除人員疲於奔命,為彰顯效益,環保局邀請相關業者研商對策,會中吳理事長及鍾副理事長率同業承諾絕不違規張貼,並建議該局會同花蓮縣政府地政處採聯合查報機制取締並重罰,同時製作託播帶於垃圾車收運垃圾時宣導鄉親勇於檢舉,以嚇阻業者投機心態並阻斷商機。

環保局戴局長文堅表示,感謝業者百忙之中參加研商會,也肯定與會者高度的配合意願,將於會後與各鄉鎮市公所評估增設公布欄並善盡維護之責,另將於該局網站開設連結,提供鄉親更便捷的查詢方式,以增加業者的廣告效益,共同為「取締非法、保障商機」及市容觀瞻努力,戴局長最後呼籲鄉親,如發現違規張貼廣告物,能勇於檢舉,凡經取締告發並繳款者,將發給一半獎金,每次最高可得新台幣3千元獎金,鄉親可多多利用24小時免付費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該局客服專線8233131來舉發不法,除可維護民眾舒適、整潔的空間環境,還可領取獎勵金,一舉數得,環保局亦將保密陳情人資料,請民眾放心!。

上傳時間:2009-03-02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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