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雲檢偵結起訴偽造振興五倍券及不法持有槍砲等案件
2022
02/20
15:11
蔡鳳敏
雲林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714) | | | |
2022-02-20 15:11
蔡鳳敏 雲林縣 報導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夫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斗南分局,偵辦楊姓及陳姓男子,涉嫌偽造五倍卷及不法持有槍砲等犯行,偵查終結,認為渠等2人共犯行使偽造私文書、被告楊姓男子另涉犯偽造有價證券及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槍枝等罪嫌,提起公訴。

經查,楊姓及陳姓男子,持變造證件前往址設彰化縣彰化市仁愛路之某小客車租賃公司,冒用他人名義,與租賃公司員工簽訂汽車租賃契約,並於契約上偽簽他人署名,而租得乙輛自用小客車,先在彰化縣員林市某處,自不詳男子處取得偽造面額500元振興五倍券(編號為UL311856,下稱五倍券)1張作為偽造樣本後,即在彰化縣和美鎮居所,利用彩色印表機影印6張,復基於行使偽造有價證券之犯意,駕駛上開偽造證件所租得之車輛(故意將該車前方車牌遮掩;後方則懸掛另偽造車牌)前往雲林縣斗南鎮某加油站,持偽造之面額500元五倍券2張加油得逞,經承辦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執行搜索,在陳姓及楊姓男子位在彰化及臺中等住居所處,扣得偽造車牌,改造子彈、手槍、彩色列表機1台、偽造行照、本票半成品、偽造五倍券、偽造證件等物。

被告2人到案遭羈押後,均已坦承犯行,經偵查終結後,以渠等2人涉犯行使變造國民身分證、行使變造特種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偽造有價證券、詐欺取財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提起公訴。

本件及時偵破,迅速查扣偽造振興五倍券之器具、成品及具殺傷力之槍砲,積極防堵偽券流入市面,有效維持金融秩序、振興五倍劵流通之公信力及社會秩序及安全維護。本署檢察長洪家原籲請所有民眾務必相信政府防杜偽券流通之決心與努力,將持續依法務部及臺灣高等檢察署之函示,強化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臺,以即時通報、專案偵辦方式,積極查辦。

上傳時間:2022-02-20 15:1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蔡鳳敏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