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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消保官稽察校園合作社及營養午餐廚房
2009
10/17
20:13
田進江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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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7 20:13
田進江 台南市 報導

 

 

台南市消保官稽察校園合作社及營養午餐廚房

台南市政府行政管理及法務處消保官16日上午邀集教育處、社會處及衛生局人員,稽查崇明國小營養午餐廚房及員生消費合作社,還有崇明國中、後甲國中員生消費合作社,其中崇明國小營養午餐廚房日光嬁有加裝燈罩,但烹煮環境濕滑,已當場要求校方改善。而該三所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販售食(用)品,除崇明國小所販售食品為校園合格食品外,其中崇明國中合作社所販售多種食品(如巧克力、豆乾、曼陀羅珠糖果及多項飲品)均未符合規定,而崇明國中及後甲國中所販賣校服或運動服均未標示製造商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甚至連衣服材質、產地及洗滌方法均未標明,,均經消保官、社會處及衛生局人員當場要求學校改善。

上傳時間:2009-10-1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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