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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半農地不能蓋農舍? !
2021
09/29
23:23
周瑞珠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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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23:23
周瑞珠 苗栗縣 報導

二分半農地不能蓋農舍? !
民國89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前,農地不限制土地大小,農舍建蔽率為百分之十,並依據「台灣省申請自用農舍補充注意事項」規定,若是單筆土地用地不足,可使用同一人名下十公里範圍內未毗鄰農地合併計算,就會被套繪註記,所以如果買到的農地,是過去已用「未毗鄰農地」合併計算建蔽率之土地,就不能再蓋農舍了。

自民國89年農發條例修正實施後,面積兩分半(零點二五公頃)以上農地才能興建農舍。農地倘若被前地主拿去「套繪」,也就是拿這筆土地當農舍之配合耕地,且千萬不要只申請土地登記簿謄本查無記載建物為依據而購買,為了避免當冤大頭,請務必向本府工商發展處申請「有無套繪證明」,「確定這塊農地以前沒有申請過建築或套繪的紀錄」,多了「無套繪證明」,這幾個字這筆土地價值可是差很多,多一份留意就多一份保障。

工商發展處提醒鄉親購置農地「停」、「看」、「聽」三步驟,需注意事項:

一、「停」是確定自己購地的目的為何?若為蓋農舍,務必於購買前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相關規定。

二、「看」-若是要買農地蓋農舍,目前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最小至少要0.25公頃,而且購買前請確定這塊農地以前沒有申請過建築或套繪(為已建築基地的紀錄)。

三、「聽」則多瞭解法令規定及尋求專業人士之建議,縣府為服務鄉親,如需諮詢服務,建請攜帶相關資料於每週一、五早上9時30分至11時30分至縣府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櫃檯,有建築師駐點免費諮詢,多一分注意,即可減少買賣糾紛的問題喲。

工商發展處籲請鄉親可參考【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相關規定,作為申請興建農舍之依據。另工商發展處辦理民眾申請土地套繪查詢僅需二日核發喔!歡迎各位鄉親多加利用!

如仍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工商發展處:(建築管理科)林小姐,聯絡電話037-559869,將竭誠為您服務。

上傳時間:2021-09-29 23:23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周瑞珠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