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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自110年5月19日零時起,暫緩入境
2021
05/21
23:16
邱憶梅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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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1 23:16
邱憶梅 苗栗縣 報導
移工自110年5月19日零時起,暫緩入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17日表示,鑒於國際及國內COVID-19疫情升溫,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自110年5月19日零時起,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暫緩入境。上開外國人管制入境措施,包含依據就業服務法引進專業外國人及移工。

針對移工暫緩入境,產業及家庭用人需求部分,已規劃下列因應措施:

自動延長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雇主引進移工的許可效期為6個月,6個月期滿未能引進移工,如有不可歸責的事由,得向勞動部申請延期。為簡化行政作業,勞動部針對雇主所持有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如於110年5月19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期間內效期屆滿,均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無須再由雇主向勞動部提出申請延期。 洽請長照提供照顧資源:衛生福利部已建置長照2.0服務,家中失能病患如有如有照顧需求,可撥打1966長照專線或洽各地方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長照2.0各項服務。 本國勞工就業協助措施:本部全國各就業服務據點提供求職求才媒合服務,另運用僱用獎助及就業獎勵就業促進措施,鼓勵國人投入缺工產業,協助廠商求才。 上開因應措施,如有詢問需要,請電洽0800-000-978客服專線、 1966長照專線或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上傳時間:2021-05-21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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