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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規劃三部曲—最後篇章「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
2021
05/08
01:27
周瑞珠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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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8 01:27
周瑞珠 苗栗縣 報導
國土規劃三部曲—最後篇章「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

國土計畫法於105年1月6日制定公布,並於同年5月1日施行,啟動國土規劃三部曲,首篇—「全國國土計畫」已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中篇—「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本縣國土計畫已於11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現進入最後篇章—「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縣府已啟動規劃作業,預計於114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

縣府持續推動國土功能分區分類與使用地劃設作業,作業範圍包括全縣18鄉鎮市,本縣海域管轄範圍也將納入規劃範圍。目前非都市土地係按現況劃設為11種使用分區及19種使用地,後續將依據自然環境條件、糧食自給率目標及城鄉發展願景等,並依本縣國土計畫之國土功能分區示意圖為基礎,進行國土功能分區之調整,參酌各類劃設條件參考指標,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界線,配合臺灣通用電子地圖及完成重測之地籍圖,並符合規劃原意之界線微調,將全縣土地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等功能分區,以計畫引導土地使用,最終產出本縣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圖,並依國土計畫法所訂時程公告實施。自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實施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全國土地空間規劃體系,將邁入國土新時代!

縣府推動國土規劃,秉持落實民眾參與之精神,將於規劃初步成果草案出爐後,預計召開5場政策宣導說明會,聽取本縣地方團體及縣民之意見,納入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參考。於法定計畫作業程序,將依國土計畫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公開展覽及舉行公聽會,屆時歡迎本縣鄉親及地方團體給予指教。國土規劃需要你我的參與,與縣府攜手打造我們的國土新時代!

上傳時間:2021-05-08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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