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南市第四分局「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
圖:南市第四分局「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
圖:南市第四分局「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
圖:南市第四分局「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
南市第四分局 環警監聯合取締改裝車
台南市警四分局結合市警局交通大隊、環保局、台南監理站等單位,17日中午在安平區中華西路與南島路口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共計攔查各式車輛53部, 開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改裝車輛22件、排氣管改裝噪音檢測20部,噪音不合格2件 、通報汽車改裝排氣管噪音2件,環保局現場檢測噪音超標裁罰5件,限期實施複檢。
駕駛人或車主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可能減弱車輛安全結構,因而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之罰鍰,並責令檢驗。而改裝排氣管之部分,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可處車主或駕駛人罰鍰外,另亦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43條,最重可處新臺幣9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之罰緩。
第四分局分局長甘炎民呼籲民眾勿任意改裝車輛、拆除消音器或超速行駛,除能確保行車安全外,也避免噪音影響環境安寧,並將持續配合監理站、環保局等單加強稽查改裝及噪音車,還給市民舒適寧靜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