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選委會10月1日指出,苗栗縣第16屆縣長第17屆縣議員暨第16屆(苗栗市第9屆)鄉鎮市長選舉候選人領取書表及申請登記期間、地點如下:
一、領取書表期間:自民國98年10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每日上午8時起至12時止,下午1時30分起至5時30分止。
二、申請登記期間:自民國98年10月5日至10月9日止,每日上午8時起至12時止,下午1時30分起至5時30分止。
三、領取書表及申請登記地點:
1、縣長及縣議員選舉,向苗栗縣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登記地點為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中正堂前廳)
2、鄉鎮市長選舉,向各該鄉鎮市公所(選務作業中心)申請登記。
四、苗栗縣選舉委員會及各該鄉鎮市公所(選務作業中心)受理領表登記期間,如逢例假日,均照常受理登記。
五、候選人應繳納保證金數額:
苗栗縣第16屆縣長選舉每一候選人為新臺幣二十萬元,苗栗縣第17屆縣議員及第16屆(苗栗市第9屆)鄉鎮市長選舉每一候選人均為為新台幣十二萬元,保證金之繳納,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之劃撥支票為限;繳納現金不得以硬幣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