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__5858471.jpg
S__5858473.jpg
S__5858474.jpg
S__5858475.jpg
內政部警政署為減少民眾困擾與疑問,特別整合現行1.受理報案刑案三聯單、2.失竊汽機車四聯單、3.失蹤人口、4.身分不明、5.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6.兒少性剝削擅離安置及7.其他案類等7種報案表單,統一正名為「受(處)理案件證明單」,自昨(22)日起試辦,並於下個月1日起正式實施。
「報案證明單」的統一,是近百年來最重要的警政便民革新創舉,竹縣警局長特別於試辦第一天前往竹北分局高鐵派出所現場瞭解,抽測同仁執行情形,同時要求各單位一定要加強宣導,落實本項重大便民服務措施。
另外,為了讓民眾能快速理解本這項重大服務,「竹縣警好客(https://www.facebook.com/hchpb.gov)」已自製宣導動畫,強力推播,若民眾還有疑問可就近詢問警察單位,另外,可以透過證明單右上角「案件受理編號」,至警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s://iweb2.npa.gov.tw/NpaE8ServerRWD/RP_Query.jsp)查詢報案處理情形,省事省時又可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