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南市第四分局執行110年2月份清道專案勤務
圖:南市第四分局執行110年2月份清道專案勤務
南市第四分局執行110年2月份清道專案
為維護臺南市安平區行人交通安全及通行順暢,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將於本(110)年2月19日執行清道專案勤務,當日勤務針對安平區安平路路段,有下列違規行為者加強取締(1〜4項罰鍰1200〜2400元、5〜6項罰鍰300〜600元):
一、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檳榔攤、玩具、衣物、果菜飲食攤(含利用汽、機車販賣物品者)等妨礙交通之違規行為。
二、超出營業(店面)範圍占用騎樓、人行道之商店、汽(機)車修理承售、租賃業、洗車業及其他營業等違規行為。
三、停車格位遭住(商)家利用各類物品占用違規行為。
四、占用道路堆放砂石、建材、廣告、雜物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五、在車道或安全島上散發廣告物、宣傳單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六、在車道上等販賣物品妨礙交通之違規行為。
分局長蔡進閱呼籲民眾及區內商家、住戶共同維護社區環境市容整潔,並落實市政府推動之「還路權於行人之騎樓暢通計畫」措施,一起共創安全、順暢的通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