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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健康南瀛—清淨河川行動計畫 河川巡守志工授證暨績優表揚典禮
2009
09/28
19:50
黃莉寬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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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8 19:50
黃莉寬 台南市 報導

 

台南縣健康南瀛—清淨河川行動計畫河川巡守志工授證暨績優表揚典禮

台南縣政府訂於98年9月28日舉行社區、學校團體河川巡守志工授證暨績優表揚典禮。台南縣政府為全國第一個委託社區、學校團體及授權局聘河川巡守隊執行水污染防治法第26條之採樣查證工作之縣市政府,並訂定98年度巡守志工隊獎補助計畫,藉此鼓舞巡守志工隊持續河川巡守之工作,激發志工們對河川守護之使命感。今年7月舉辦河川巡守志工隊採樣訓練,此次通過訓練人數新增加36人,本次授證隊伍分別為新營市五興里隊、新化鎮協興里隊、崙頂里隊、善化鎮胡厝里隊、依仁國小隊。各巡守志工隊依巡守之流域河段及所在社區鄉里之水環境,呈現不同的經營特色,整體表現經績優評比後,於典禮中頒發特優3隊、優等6隊、甲等6隊表揚,以促進巡守隊經驗分享與傳承。本(98)年新成立河川巡守隊伍共有9隊,分別為柳營鄉重溪隊、新營市五興里隊、善化鎮胡厝里隊、新化鎮協興里隊、崙頂里隊、大坑里隊、礁坑里隊、玉井鄉天埔社區隊、新市鄉大社社區隊,共58人,至今本縣共有河川巡守志工隊30隊,共計410人,其中取得檢查證人數共176人。

自95年12月開始授權局聘河川巡守隊執行水污染防治法第26條之採樣查證工作,又於98年1月及8月委託行院農業委員會台南區農業改良場、台南縣官田鄉南?社區發展協會、台南縣環境保護聯盟、新化鎮全興里社區發展協會、台南縣新化鎮崙頂里社區發展協會、台南縣新化鎮礁坑社區發展協會、台南縣善化鎮胡厝里社區發展協會、台南縣新營市五興里社區發展協會等27個社區、學校團體,今年共計176人取得檢查證,目前已見成效。河川巡守志工雖屬無給(無酬勞)職,然出勤時將由環保局依各區隊所提供之志工名單辦理意外事故保險;98年度並訂定績優獎補助辦法,除鼓勵河川巡守志工莘莘努力外,並能瞭解、輔導河川巡守志工隊運作。社區、學校團體執行河川巡守經營工作,主要為1.通報舉發污染源、2.協助進行事業排放廢污水採樣查證或封閉暗管、3.通報河岸、面髒亂點、4.定期辦理淨溪、灘活動、5.參與河川巡守教育訓練、6.召開河川巡守會議,7.認養或協助水質淨化設施、8.執行其他可改善水質環境之工作等。為了持續本計畫之進行與擴大至縣內各流域社區,結合熱心公益的義工朋友共同參與公共事務及推動在地人社區守望的精神,促使民眾對社區河川水質之重視,發現污染源立即蒐證採樣,作為處分之依據。本縣環保局今年度已推薦6件河川巡守志工陳情舉發污染案件,經台南縣政府審核通過共發予獎金11萬4千元。

本(98)年因志工積極參與巡守河川及舉發污染源,至目前為止已通報40件,其中採水27件,處分18件,處分金額高達232萬1千2百元,處分件數中查獲繞流排放及無許可排放之事業有8件,占處分件數40%以上,可見由志工舉發案件幾乎為重大案件,其協助環保單位加強河川巡守及舉發污染源功不可?。在此呼籲事業單位必須正常操作廢(污)水處理設施,勿僥倖以偷排方式排放廢(污)水,經查獲者除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處新臺幣18萬元以上之罰鍰,限期改善外,並須增設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及攝錄影監視系統。另針對惡意繞流排放且含有有害健康物質超出放流水標準者,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7款規定,排放之廢(污)水中含有有害健康物質,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危害公眾健康之虞者。認定為情節重大並予以命停工處分,以遏止不肖業者繞流排放含有有害健康物質之廢水,危害公眾健康,迫害生態體系。

環保局局長江世民在此歡迎對守護河川環境有興趣之民眾踴躍報名參加,欲加入河川巡守志工之民眾,可以單位或個人方式至台南縣環保局報名,將視報名人數安排相關之教育訓練。報名專線:06-6572916轉319莊小姐。

上傳時間:2009-09-28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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