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第四分局針對11月份易肇事路段加強防制交通事故
圖:第四分局針對11月份易肇事路段加強防制交通事故
南市第四分局針對11月份易肇事路段 加強防制交通事故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事故統計資料,109年11月份發生A2類交通事故計65件,交通事故發生率較高之路段為中華西路二段與永華路口發生6件最多,永華路二段與建平路口發生4件為次;而易肇事時段以10-12時發生9件最多,16-18時發生7件為次,經分析肇事因素以闖紅燈、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及左轉彎未依規定為造成交通事故主要原因。
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該分局於轄區易肇事路段編排巡邏守望及交通稽查勤務,針對汽、機車「闖紅燈」、「酒後駕車」、「未戴安全帽」、「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違規停車」及「違規超速」等違規,列為重點取締項目。
分局長蔡進閱表示,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造成民眾生命財產重大的損失,每月均針對易肇事之時、路段及交通違規態樣,規劃定點守望或稽查勤務,並要求所屬利用各種交通安全宣導場合,灌輸民眾正確交通安全觀念,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使交通事故的傷害減至最低,以創造安全優質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