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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文化夜市攤販13家通過油炸油檢驗 1家酸價複驗
2009
09/24
19:02
李春生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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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4 19:02
李春生 嘉義市 報導

為確保油炸油衛生安全,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於9月16日至文化路夜市進行第五階段油品稽查工作,共查核14家(包括鹽酥雞6家、肉圓1家、蝦捲1家、炸雞排2家、豆乳雞翅1家、臭豆腐1家、東山鴨頭1家,(魚土)魠魚羹1家),其油品經油脂快速檢測試紙判定檢測結果,其中1家酸價大於2.0(實驗室複驗結果為酸價為2.85),已要求業者立即換油,並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第16條之規定予以限期改善,如限期改善不改善者,將會被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自8月1日至9月16日至目前為止,衛生局共抽驗186家,其中1家酸價高於2.0。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將持續對市面使用油炸油業者加強油品查核,並籲請業者應以消費者健康為第一考量,平日自我檢測,正確使用油炸油並定期換油,為防止油炸油脂快速氧化,業者於烹飪食物時,應避免不必要之加熱。油炸過程中,應隨時把油炸過程產生之懸浮物質或沉澱之油渣予以去除,並應將油炸油以有效方法過濾,以減緩氧化之速度,長時間油炸食物之餐飲業者,應選用穩定度高之油炸油,其於靜置冷卻期間,應有良好之防護措施,以避免油炸油脂快速氧化。諸如:將油炸油置於陰涼乾燥且無日光直射之處、遠離熱源,用畢後應立即蓋緊瓶(桶)蓋等。另建議業者可自行購買油脂快速檢測試紙做自主管理隨時檢測。

上傳時間:2009-09-24 19:0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李春生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