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警分局虎尾派出所因年關將近為持續防止竊案發生,鄭所長特別指示同仁加強防竊及查察失竊車輛工作,派出所警員陳芳成、林哲嘉於上月底擔服22-24時巡邏勤務時,於23時30分在該所轄區工專路段發現一豐田牌自小客車行跡可疑上前攔查,經攔查後發現駕駛人滿身酒味,警方對蔡嫌當場施以酒精濃度呼氣測定,測定值為0.34MG/L,顯已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程度,經詢問駕駛蔡00為何要酒後駕車,蔡嫌向警方供稱因自己的小客車失竊,就徒步在尋找自己的N4-0****自小客車,在經過虎尾鎮安溪里時發現,有一部與他相同的H7-****號自小客車就利用自已的鑰匙竊取該車作為代步之用, 該H7-****號自小客車黃姓車主,經警方通知後,告知是停放在虎尾鎮安溪里的自小客車失竊,蔡嫌始向警方坦承竊取該車作為代步之用,經警方調查發現蔡嫌因與友人飲酒後將N4-0****自小客車留在虎尾鎮三姓公,並未失竊,蔡嫌隔日酒醒後於警訊時坦承不諱,訊後將蔡嫌依竊盜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