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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住在高雄路竹的黃姓民眾,趁著假日攜家帶眷從路竹開車回到內門探視雙親,晚間欲開車返回路竹住處,行經高121縣道時,一名駕駛重機車的男子,突然快速的騎到黃姓民眾的汽車前,黃姓民眾緊急煞車後,男子將汽車攔停下來後,疑似手持一把黑色手槍,男子手持手槍走向汽車,往車內查看後,轉身坐上機車後揚長而去。
黃姓民眾擔心男子會再來攔停車輛,而且車上載有妻子和小孩,怕男子再來攔車,會傷害到家人。於是速將車輛開往旗山分局內門分駐所報案。內門分駐所所長陳正誠得知狀況後,立即親自帶領警員林國鈞、陳貞星沿路調閱路口監視器,並截錄黃姓民眾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畫面,得知該持槍男子所騎乘的機車車牌號牌後,查出車輛設籍在內門分駐所轄區,迅速前往車籍地查訪。車主洪姓男子向警方表示,涉嫌犯案的機車在當日下午,借由朋友73年次的李姓男子騎乘,尚未歸還。車主提供涉嫌犯案的李姓男子相關年籍資料後,警方立即前往李姓男子住處,李姓男子見警方找上門,知道自己無法逃避了,自行交出犯案時的黑色玩具手槍,向警方坦承犯案。李姓男子向警方坦承,因不滿黃姓男子開車太慢,害他無法超車,所以手持玩具槍嚇嚇黃姓汽車駕駛。警方對於李男的衝動行為,則告誡他,因一時衝動而觸法,實在得不償失。全案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上傳時間:2015-02-09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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