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接獲槍枝改造工廠之線報後,立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在歷經兩個月之監聽、埋伏、跟監及蒐證後,查獲時、地,見時機成熟,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當場查獲許姓兄弟檔正在改造槍枝,並起獲改造手槍半成品1枝,改造子彈15顆、自製大型十字弓1支、武士刀2把、改造工具一批及安非他命吸食器2組。
經犯嫌許○凱自願帶同專案小組前往嘉義縣大林鎮其租屋處,起出改造手槍1支及子彈5顆。全案偵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地檢察署偵辦。
本案專案小組成員夜冒著寒流來襲近10度低溫,在地下槍枝改造工廠附近埋伏、蒐證,發現目標處所電燈點亮,人影走動,且門戶洞開,並不時由內發出機具摩擦金屬之尖銳聲響,研判犯嫌正在改造槍枝,立即報告刑警大隊長蔡伯熙調派警力前往查緝搜索。
該地下槍枝改造工廠位於省道大馬路旁,雖然鄰居住屋不多,但卻顯而易見,雙胞胎兄弟檔肆無忌憚,大喇喇地在省道旁住處鐵皮屋改造槍枝,蔑視法律之際,也承擔了刑責。雙胞胎表示,從小母親獨力扶養家中三兄弟,辛苦之外,另又遭受他人嘲笑、輕視及欺負,所以長大後無師自通,由網路上習得相關改造槍械資訊,進而改造槍械,希望能保護母親不再受欺負,也誤觸法網,令人不勝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