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永康分局大橋派出所警員蘇哲茗、黃子軒,於104年2月1日14-16時執行巡邏勤務,在上記時間發現WU-○○○○號自小客車,因佔用車道停車故對其實施攔查,經徵得吳姓男子同意搜索,警方從其後車廂外套口袋起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包(含袋重1.69公克),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永康分局分局長李西河於聯合勤教時要求所屬主動盤查夜間可疑之人、事、物,落實防搶、防竊等勤務作為,各級同仁均能積極認真落實於勤務中,迅速敏銳地查處轄區內可疑之人事物,使犯罪無所遁形,確實為社會治安及居民安全把關,才得以順利查獲毒品案,真正達到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等警察任務。
永康分局再度呼籲民眾,毒品只會帶來更多的災害,為了愛您的家人及朋友,請勇於向毒說NO,也奉勸癮君子們,及早遠離毒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