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增添移動式測速照相機遏止超速防制交通事故(記者吳素珍攝)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近期新配發2部移動式測速照相機,該分局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提醒用路人遵守道路安全速限,於分析轄區道路狀況後,由轄區各分駐(派出)所交接使用該項設備編排測速取締勤務,以確保行車安全順暢及遏止惡性違規超速。
為提醒駕駛人遵守行車速限,執行測速時會於一般道路前100公尺至300公尺間、快速公路於300公尺至1000公尺間,設置警示牌「前有違規測速照相」提醒,並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3第3項規定。清水分局表示,本項勤務針對轄區交通安全熱點、易發生交通事故或考量實際需求機動編排勤務,配合春安工作交通安全防制作為,也呼籲用路人確實遵守各路段行車速限,不僅平安過好年,也避免超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