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陽明所員警查獲通緝犯(記者田進江攝)
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陽明所警員劉麒恩及警員曾子睿104年01月28日05至07時許擔服巡邏勤務,巡邏至轄內陽明路附近,發現有一名女子在附近四處張望,形跡可疑,遂立即跟上前於陽明路300號前予以攔查。經以電腦查詢相關資料發現該名女子叫李O玉(女、53年次),更意外發現該名女子才剛被屏東地檢以家庭暴力防治法發布通緝,李女表示因為自己長期在高雄,已不在先前屏東的住居所,所以都沒收到法院相關公文,因此都沒到案。警方遂將該通緝犯帶回返所製作筆錄後以現行犯將其移送所屬地檢署偵辦。
陽明所全力維護轄區治安環境,強化轄內流動人口清查及攔檢盤查可疑人車,深入地方治安死角,讓轄區民眾倍感安心,民眾都相當給予讚賞與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