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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二結所警員林蔚昌、楊維倫於104年1月19日14-16時擔服巡邏勤務,接獲民眾通報,表示渠夫與其 (吳○正)發生口角,一時情緒失控,憤而駕車離去,事後發現桌上遺留輕生字條意圖尋短,警方獲報後旋即調閱吳男發話位置,經查詢得知位於宜蘭監理站一帶,林等2員遂即分工進行,由楊員逐一過濾周遭路口監視器畫面,終於在中正路段發現當事人所駕駛之車號,林員火速駕車前往沿途尋找,成功於中正路一段○○號前尋獲意圖尋短之男子,經員警與家屬好言相勸,始化解吳男心結,隨同警方返所完成撤尋手續。
羅東分局長張金來表示,為民服務工作本是警察職責之所在,員警本著愛民的同理心、視民如親,樂於助人、積極熱忱的態度,警員林蔚昌、楊維倫處理本案能充分發揮警察急公好義、助人為懷之精神,兩人默契絕佳,分工合作於時限內尋獲輕生男子,避免人倫悲劇發生,樹立警察專業形象,深獲家屬由衷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