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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三民區在104年1月25日凌晨4時許,在九如二路的KTV發生槍擊案,一名阿賢男子因酒後鑰匙不見了,與服務生互嗆,同行劉姓男子開槍警告,逃逸3天後因感受到警方步步查緝的壓力,於104年1月15日13時許攜槍投案。
104年1月25日凌晨阿賢男子(高雄市人、38歲、無前科)帶好友蕭董(高雄市人、62歲)與劉姓男子(高雄市人、32歲)前往在九如二路KTV唱歌,在4時許返家的途中因鑰匙不見了,酒後不知放那裏,疑似掉在KTV包廂中,返回KTV請服務生尋找,卻與服務生起爭執互嗆,遭服務生嗆說:「消費完沒錢了,趕快回家睡覺」,同行的劉姓男子酒後非常氣憤,當場持槍拉槍機掉出一顆子彈警告,阿賢隨即拉劉男出門口,劉男仍氣不過,朝門口左側玻璃開一槍示威後離去。
案發後三民一分局偵查隊查出蔡姓阿賢男子涉案,鎖定開槍之劉姓男子,該兩人開槍後搭乘計程車前往武廟路上一間理容院休息,清醒後各自返回住處打包行理躲藏,員警兵分三路前往仁武區、三民區住處埋伏以及最後計程車下車地點澄新八街地毯式搜索。
劉嫌逃逸期間感受到警方查緝的威力,自已非常害怕,自知法網難逃,在104年1月28日13時許,向三民一分局偵查隊攜槍投案。
阿賢向警方表示,劉嫌與阿賢是姑表兄弟,從小一起長大,交情甚篤,蕭董是劉嫌的鄰居,認識10餘年,於104年1月25日凌晨相約前往九如二路KTV唱歌,卻因鑰匙這種小事憤而開槍,致使劉嫌身陷囹圄,非常後悔,得不失償失。
劉嫌向警方供稱,槍枝是4、5年前仁武區的廟會陣頭成員「嬰仔傑」所寄放,之後因各自離去工作謀生已久未聯絡、亦未取回,一直放在家中害怕警方查緝,當日因想把槍丟愛河,放在機車置物箱,湊巧當日酒後逞英雄,憤而開槍。員警訊問後,劉嫌坦承不諱,全案依槍砲、毀損移送法辦。
上傳時間:2015-01-29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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