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駕車躲警走暗巷 仍遭逮送辦
虎尾鎮周姓男子25日晚間到斗六市參加餐會,酒後駕車欲返虎尾住處,為躲避警方路檢走暗巷,反遭警查獲送辦。
斗六警分局長平派出所所長賴克勤率警員莊明政 25日深夜凌晨1時30分許,在斗六市雲科路三段陸橋橋下執行肅竊勤務時,發現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跡可疑準備前往盤查,未料該駕駛見警方盤查,竟加速往莿桐鄉方向逃逸,警方於莿桐鄉大美路與油車路口將男子攔下,發現車內滿滿酒味,即向周姓駕車施以酒測,酒測值達0.34毫克。
周男表示24日晚間參加友人聚會,在斗六市某家海產店喝了一瓶紅酒後要返回虎尾住處,途中怕遇到警察取締,才刻意行走暗道返家,沒想到仍遭警方查獲,警方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周男移送偵辦。
斗六警分局呼籲,出門飲宴前請先思考「如何安全回家」,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酒後絕對不騎車或開車,應選擇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計程車,或指定駕駛、代理駕駛等替代方式,以保障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若是三五好友聯誼餐敘,亦請相互提醒有駕車者請勿飲酒,以免發生酒後駕車肇事之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