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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姓網友於急診室就醫,因不滿醫護人員處理程序,在個人臉書內寫下「我真的會放火燒了這間醫院 打護士打醫生打急診室」,抒發自已不滿的情緒。但她沒想到臉書內容已經涉及違法,被警方約談後依照恐嚇公眾安全罪嫌函送。
警方調查,一名21歲的女子因身體不適於26日凌晨前往高雄市市立醫院掛急診,因質疑醫護人員處理動作太慢,於是在臉書寫下要放火燒醫院及打護士打醫生等語以表達不滿。然而這些內容被不少網友看到,甚至上了媒體版面。警方獲報後立即查看該名女子臉書,可是該篇po文已被撤下,但這名女子的行為仍涉嫌違法,警方隨後找來這名女子到案說明,她表示只是單純的情緒發洩,沒想到會衍生這麼後果,她也對自己衝動的行為感到很抱歉。
警方表示,女子po文揚言「燒醫院及打護士打醫生」等語,已經涉及刑法151條恐嚇公眾罪,製作筆錄將依法函送偵辦。警方也呼籲,在網路po文大多屬於公開的狀態,網友發言前最好三思,以免造成困擾,誤蹈法律。
上傳時間:2015-01-27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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