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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要樹立尊重人權的典範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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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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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9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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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要樹立尊重人權的典範

報導遭特偵組傳喚的羅文嘉先生強調,國人都睜大眼睛在看這件案子,案子不是不能辦,但要辦的嚴謹,要豎立典範,不要為了辦案的策略需要而犧牲了人權,說得一語中的,說到百姓害怕的事情,解除戒嚴至今,似乎檢察官從未解嚴,甚至還自行擴充權力,只因所有長官包括總統在內,均不得干預辦案。

弄得總統以下各層級長官向百姓極力承諾要捍衛人權,想安撫百姓的心一再的被破滅,由電視新聞常看到檢察官審前押人的作風

,讓人看了觸目驚心,只消一句話:防串供。

這樣的作風讓筆者及家人恐懼了十多年了,記得十多年前,檢察官不必經過法官同意,可以沒有證據押人二個月,二個月後還是找不到證據,再押二個月,擺明了就是要人自行認罪,檢察官才有台階下及放人回家,後來起訴後,最後也是三審無罪,浪費司法資源不說,白白的把人整得死去活來,至今仍不敢訴冤,唯恐再遭惹執法者,現看到這則報導,鼓起勇氣呼籲:檢察官要樹立尊重人權的典範,依照常規來辦案,方能安定百姓的心。

筆名:岩南

職業:退休廠長

97年12月16日

上傳時間:2009-03-09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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