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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支持發給104年度警察人員警勤加給勤務繁重加成支給
2015
01/20
09:56
孫淑萍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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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0 09:56
孫淑萍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政府支持發給104年度警察人員警勤加給勤務繁重加成支給

內政部重新研議修正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勤務繁重加成」核發規定,依勤務繁重程度區分為2組,臺北市、新北市列第1組,按原支等級數額最高加1倍(最高可加8,435元)支給;第2組為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按原支等級數額最高加7成(最高可加5,905元),並授權各直轄市政府依交通、治安、報案數、集會遊行、員警缺額及特勤等6項指標,訂定基準分級支給。

臺中市政府市長林佳龍極為關注並支持警察人員警勤加給勤務繁重加成支給之議題,鑑於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位居南北要衝,外來車輛及人口流動均相當頻繁,所衍生之治安事件及交通衝擊,確實造成警察同仁嚴峻負擔及壓力,且目前警民比例1460,亦高於北、高2市(臺北市1388、高雄市1440),為給辛苦的基層員警實質鼓舞,同意104年發給勤務繁重加成支給,已指示警察局蔡局長依「勤務繁重程度」、「不同工不同酬」等原則,審慎研議分級基準,蔡局長表示,本案俟行政院核定函頒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將儘速研議一套合理核發基準。

上傳時間:2015-01-2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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