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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竊賊竊皮包,再持被害人鑰匙入內行竊為警查獲
2015
01/15
23:16
王梭熙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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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23:16
王梭熙 高雄市 報導

圖:新甲派出所逮捕張姓竊嫌並於身上起獲行竊所得之財物(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於日前零晨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在本轄新富路4059-1號發現竊嫌入內行竊,副所長沈昌遠正於線上巡邏獲報火速趕抵現場發現有乙名男子張OO在場且手持被害人張OO之失竊鑰匙意圖行竊,當場為警方逮個正著並起出竊盜得手之女用手提包一只,全案依竊盜罪嫌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經查張姓竊嫌(50年次,有多次竊盜及毒品刑案紀錄)於年終活動夜趁被害人於高雄市前鎮區夢時代參與活動疏於注意之際,徒手竊取被害人身旁的皮包後逃逸,當日1時許持行竊得手之鑰匙依據被害人身份證件登記之地址再度上門侵入住處意圖行竊,因聲響太大被被害人發現報警處理,警方到場順利逮捕張姓竊嫌並於身上起獲行竊所得之財物。

警方亦呼籲民眾,於人潮擁擠處要隨身注意攜帶之背包、財物避免遭竊,多一分小心少一分損失。

上傳時間:2015-01-15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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