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15)日第3432次行政院會,中央將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提送立法院一案,高雄市政府副市長許立明在會中表達強烈反對,強調此修正案是讓過去非法的石化管線就地合法;並同時為中油卸責,企圖掩蓋國營事業的歷史責任及高雄市民過去二三十年來所遭受的轉型不正義。高雄市政府也提出包含石化管線落日條款、石化業總部南遷、管理與救災總整理、業者與政府提撥經費負擔管理執行的經費等四項具體要求,許立明強調,唯有國家及業者共同面對這四項訴求,而非只想著就地合法,公道正義才能被落實。
許立明表示,對於經濟部工業局在氣爆發生後近半年來與地方政府共同積極查察管線、強化業者自主管理等相關作為,市府表達感謝及肯定。然而,今日經濟部提出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未顧及轉型正義,高市府必須提出反對,反對理由如下:
第一,若通過,等同為違法的石化管線就地合法。第二,為中油卸責,當初中油以「油管」名義向地方政府申設卻埋設運送高危險性物質如丙烯的石化管線,而後直接轉讓給私人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
此外,高雄地檢署偵結的新聞稿載明,中油公司以油管名義申請埋設後,每5年應進行「緊密電位測試」,然中油公司自80年完工後,長達23 年僅做過2次檢測。96年之檢測報告在二聖路與凱旋路口附近發現異常卻未通報或開挖,確有疏失。而氣爆前,本府消防局119中心多次通報中油,中油卻否認其管線,但事實是中油與榮化共用的管線,且中油所屬的前鎮儲運所也會觀測到管線異常數據,中油未善盡檢查之責及隱匿異常的態度,有國營事業應負之責任。高雄市二三十年來面臨的轉型不正義需要平反,在未能妥適處理歷史責任及建立配套措施前,高雄市政府反對此修正案讓違法石化管線就地合法。
高市府提出四項具體訴求,唯有中央政府及業者願意共同面對,公道正義才能被落實:
一、設定落日條款,妨害都市環境安全的石化管線限期離開市區,必須定出明確時間表,讓國家與企業共同面對應負之責。
二、中油等石化業總部南遷,除了達成財政正義之外,亦利就近管理、緊急應變。
三、管理與救災總整理,工廠輔導、消防、勞檢、環保等相關法規應該共同修正,強化管理及救災的體系。
四、業者與政府提撥經費負擔管理執行的經費,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並回饋至管理救災體系的健全化。本次修正增加地方主管機關許多檢測、輔導、演練預防工作,相關經費應由業者及政府共同支付,否則應比照石油管理法成立石油基金。
上傳時間:2015-01-15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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