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01/14
19:34
馬源朝
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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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4 19:34
馬源朝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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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下午18時許,被害方姓女子邊走路邊講電話行經高雄市鳳山區三商街220號前時,遭二名少年虞犯由後方搶奪手上行動電話一支(白色三星)往南正二路64巷方向逃逸。 五甲派出所於接獲方姓女子報案後,警方立即到達現場了解並依據被害人所敘述嫌疑人之特徵(兩名少年騎乘一部腳踏車) 調閱週遭監視器影像,鎖定涉案少年所著衣服特徵,並同時通報線上警網於轄內展開追捕查緝。 線上警網於19時09分在鳳山區南江街51號前發現其中一名少年符合搶嫌特徵,立即攔查盤問少年虞犯魏OO坦承與另一名少年吳OO犯下該搶奪案件,在少年虞犯魏OO帶同警方至少年虞犯吳OO住處查證後在兩人家屬陪同下帶回所內偵辦。 少年虞犯魏OO及吳OO稱不認識被害人方O,只因想要手機才會搶奪被害人,當時因有其他路人追趕故趕緊將手機丟棄於路旁,事後被害人方O在高雄市鳳山區三商街與南正二路巷內尋獲找回,案經被害人指認兩名少年虞犯無誤後,全案依搶奪罪嫌函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偵辦。
上傳時間:2015-01-14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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