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迅雷0112.jpg
104迅雷0112-1.jpg
黃姓男子(30歲),於日前深夜開車至高雄訪友,因形跡可疑遭保大迅雷中隊警組盤查時,遭警方查獲改造槍枝一把,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送辦。
迅雷中隊小隊長陳進國、警員陳錦宏、彭玉明,於104年1月10日23時許,在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與察哈爾街口,攔查一部可疑自小客車,警方向前盤查該車上駕駛時,即發現黃嫌副駕駛座上有一把改造手槍,惟見黃嫌不是很驚慌的感覺,黃嫌向警方表示該槍枝是玩具槍,無法擊發子彈,陳小隊長因辦案經驗豐富,經檢視該槍後,懷疑撞針遭人故意取下,陳小隊長向原本老神在在的黃嫌說,自己把撞針拿出來,別再裝傻了,只見黃嫌突然以右腳將腳踏墊上一個黑色盒子踢入座位下,意圖掩飾該物品,哪知仍然無法逃過警方敏銳眼神,原來被踢入的黑色盒子是一組擦槍工具,該隻撞針就藏在盒內,事後黃嫌坦承該槍與撞針原是一組,是為躲避警方查緝才將其分開,沒想到仍被警方發現,全案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訊後黃嫌辯稱該槍枝與擦槍工具,均是係綽號小葉的男子於去年底無償所贈送的,一直找時間想丟掉,不過又很捨不得,所以最後還是被警方所查獲了。
上傳時間:2015-01-12 20:3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馬源朝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