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賴清德於104年1月7日晚間接受三立電視台政論性節目專訪時,指李全教議長在他到議會無黨籍黨團辦公室拜訪時抽菸,衛生局已經對李議長罰一萬元,8日下午衛生局便將李議長違反菸害防治法案件意見陳述書送達。議會機要秘書周五六表示,議長既有抽菸事實,絕對守法願意接受罰款,不過,對於賴市長仍如議長選舉一樣「未審先判」,此種作法實在有失一個直轄市長的格局。
8日下午,衛生局通知議會已經取得李議長在無黨籍黨團辦公室抽菸的證據照片,將送意見陳述書給議會陳述意見,然後據以裁決罰款額度。衛生局官員指出,在室內抽菸被查獲,可處罰款新台幣兩千元至一萬元。
衛生局官員的說法讓周五六感到很奇怪,因為衛生局處理李議長在室內抽菸的案件還在稽查階段,8日下午才送意見陳述書給議會,賴市長卻提前在7日晚上就已經明確指衛生局對李議長罰款一萬元,明顯是 「未審先判」。
國民黨市議會黨團副書記長蔡育輝指出,議長選舉的官司還在司法偵查階段,法院根本還沒有做出判決,賴市長卻先做出了判決,認定李議長賄選,並以此作為不進議會接受議會監督的理由,對照李議長在室內抽菸的案件,可以看出來賴市長對事情「未審先判」的獨裁獨斷性格。
周五六說,李議長是守法的人,既然在室內抽菸被舉發是事實,就願意接受罰款,不過,賴市長「未審先判」創了先例,希望衛生局今後處理室內抽菸的案件也都比照辦理,全部援賴市長的決定裁決罰款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