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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偷龍膽石班酒駕男 賣魚途中為警查獲
2015
01/09
23:03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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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9 23:03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圖:林邊分駐所員警查獲偷龍膽石班酒駕男子(記者蔡秀芬攝)

 

屏東縣東港分局林邊分駐所巡佐黃志煌與警員林忠厚兩人於1040109日凌晨0105分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屏東縣林邊鄉成功路段,見一男子騎乘重機車未戴安全帽,且一路蛇行,顯有酒後駕車之嫌,經警方攔下盤查時發現該男子周00滿身酒氣,並且於機車腳踏板上載有2大飼料袋,袋內裝有「龍膽石斑魚6隻」。經警方向周00實施酒測值達0.57MG/L超過標準值,該酒駕男子整夜在分駐所大吵大鬧並對於夜間載運魚貨來源去向交待不清。

周嫌有妨害自由、傷害、走私等前科,無業,該男子於早上8時意識清醒後向警方坦承該龍膽石斑魚是在佳冬鄉塭仔段養殖場趁深夜無人看管之際,因深夜寒流來襲為禦寒而邊喝酒邊以自備尼龍釣線偷釣魚,約一小時即釣獲6條龍膽石斑魚,欲載運至東港魚市場兜售途中,運氣不好為警查獲,全案將周嫌依公共危險、竊盜等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春節將屆,分局長陳膺方為落實新上任潘縣長打造【安居樂業】城市理念,強力淨化治安及取締酒醉駕車,對於強盜、竊盜、酒醉駕車等嚴重影響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犯罪案件,查緝不遺餘力,展現警察執法能量及維護治安之決心。

上傳時間:2015-01-09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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