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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冬山所警員劉耕幗於103年12月31日16-01時擔服跨年晚會勤務,發現男童(陳○浤)神情慌張,直覺有異遂上前關懷,詢問得知與母親走失,員警陪同於原地等候多時,仍未見渠母蹤影,適逢倒數結束人潮離去,群眾蜂湧四散情緒高亢,搜尋困難,撥打電話均未回應,遂暫且安置分局,復請主辦單位協助廣播協尋,經本分局李憲章居中聯繫,成功於羅東鎮興東路、民生路口發現滿臉驚恐之其母,嗣通知到場接回照顧。
羅東分局長張金來表示,為民服務工作本是警察職責之所在,員警本著愛民的同理心、視民如親,樂於助人、積極熱忱的態度,警員劉耕幗處理本案能充分發揮警察為民服務之精神,積極處事,心思細膩,主動發掘幼童異狀,成功聯繫失聯家屬,免於擔心受怕,樹立警察親民形象,深獲家屬感佩,足堪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