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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查核轄內行駛國道市區公車之安全
2015
01/0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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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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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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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官查核轄內行駛國道市區公車之安全

為維護消費者搭乘轄內市公車之安全,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於103年12月22日會同本府交通局人員至三峽區公車調度站(三峽一站及三峽二站),查核轄區內行駛國道之市公車安全檢查,計有908、910、916、917、939、940、941、942及943等9條路線,共查驗23輛市區公車(首都客運3輛、臺北客運20輛)。

消保官表示,本次檢查項目包含:(一)、車輛管理 (1.緊急出口、2.滅火器、3.車門是否有封閉情形、4.駕駛座上層是否設置座椅、5.車窗擊破裝置、6.胎紋深度、7.證照資料部分、8.乘客座椅安全帶),(二)、駕駛員酒測裝置及(三)、乘客保險等項目。所有23輛市區公車經檢查後全部符合規定(內容詳如附件)

本次查核主要針對車輛輪胎安全性駕駛員酒測為重點。在現場受查核的車輛輪胎,經檢查後全部車輛都是採用原廠輪胎,並未見有使用翻製輪胎(即再生胎),其胎紋深度皆達1.6mm以上。至於駕駛員酒測方面,業者採用酒測上班簽到機,駕駛員都須經人像辨識及酒測檢查(酒測值為零)通過後才能打卡上班。消保官對於企業經營者為維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對駕駛員所採行的酒測管理方式亦表示肯定。

上傳時間:2015-01-0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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