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pg
2.JPG
本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警組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一名柳姓女子慌張前來報案,表示其所飼養之柴犬遭一名陳姓女友人(33歲)竊取,並提供一張臉書照片,於新崛江附近一間服飾店打卡自拍,柳女表示照片中後方一隻黃色柴犬即為其下午遭竊之柴犬。
巡邏員警立即與柳女趕至現場後,見柳女遭竊之黃色柴犬在陳姓竊嫌所開設之服飾店門口,陳嫌雖矢口否認偷竊,辯稱該柴犬是一名劉姓朋友寄放,惟現場人證及物證俱在,警方將陳嫌帶返所內調查,陳嫌原先堅稱是在路口見該黃色柴犬差點被車撞到,擔心會有危險方才將狗帶回去,且並不知道狗是柳女所飼養,堅決否認犯行。
經警方提示調閱路口監視器,見陳嫌與劉男駕駛重機車經過路口,當時被害人柳女飼養之柴犬於路旁騎樓玩耍,陳嫌才又繞回該處,經警方深入了解,陳嫌與劉男均為柳女之朋友,據柳女提供之照片,見陳嫌與劉男均一起參與柳女朋友之活動,現場亦見該黃色柴犬等等,並非如陳嫌所述從未見過該柴犬。
經警方出示路口監視器及臉書等相關證據,曉以陳嫌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陳嫌方才哭著向警方表示,她也是個愛狗人士,所飼養的白色柴犬日前遭竊取,但一直沒有找到,見到柳女的黃色柴犬「阿咪」覺得很可愛,讓她想起心愛的狗狗,才一時鬼迷心竅誤入歧途。承辦員警雖十分同情陳嫌痛失愛犬,但竊取之行為本就不應該,再多的理由也無法彌補,警詢後,將陳嫌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上傳時間:2015-01-06 20:3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馬源朝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